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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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信仰黨員意識理論學習能力本領作用發(fā)揮紀律作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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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是按照干部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原則,選拔優(yōu)秀人員,提升為干部、擔任各種干部職務。以下是本站分享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表現(xiàn),希望能幫助到大家!近年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各級黨組織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和干部“四化”方針,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使一大批優(yōu)秀干部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為兩個文明建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得到了社會各界好評。但是,對照《條例》的要求,工作中還存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對《條例》的學習宣傳還不夠深入,部分單位和領導干部貫徹執(zhí)行《條例》的自覺性不夠高
《條例》是我們黨在新時期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法規(guī),是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斗爭的銳利武器?!稐l例》頒布實施以來,各級黨組織認真組織學習《條例》,建章立制貫徹執(zhí)行《條例》,進一步規(guī)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應該說,多數(shù)單位對貫徹執(zhí)行《條例》是認真的。但是,也有部分同志思想上還存在著一些模糊認識,部分單位和領導干部對《條例》的學習積極性不夠,認為學習《條例》是組織人事部門的事,因而對選拔任用干部的標準、條件、程序了解不夠多,從而導致參與干部選拔的積極性不高,有些黨員干部甚至表現(xiàn)得比較淡漠,具體表現(xiàn)在:個別單位領導認為,在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的民主推薦、醞釀、組織考察等完全是走程序,搞不搞“無關緊要”,不起什么大作用,因而參與的熱情不夠高,有時即使參與,也僅是敷衍了事,缺乏應有的革命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還有的對黨政機關中層職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不屑一顧,個別單位的極個別主要負責人甚至還搞“任人唯親”、感情用事等等。這些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我們認為與部分單位和少數(shù)領導干部對《條例》學習理解得不深不透、貫徹執(zhí)行的自覺性不高有一定關系。
二、由于各種因素制約,《條例》規(guī)定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時執(zhí)行得還不夠堅定
《條例》規(guī)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首先應當經(jīng)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確定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嚴格考察,并形成書面材料;然后經(jīng)過一定范圍內(nèi)的醞釀討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或建議)。須報上級備案的干部,還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這一規(guī)定從理論上講,比較科學、規(guī)范,如果嚴格按照這些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一般不會出什么問題。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時也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如:各級領導班子換屆時,選拔任用的干部數(shù)量相對較多,由于受時間緊、任務重、人手少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約,有時難以完全按照要求,按部就班地履行程序,從而導致工作中出現(xiàn)了一些不應有的漏洞,給工作造成被動等等。
三、干部考察的整體質量不夠高,使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帶有一定的不客觀性
干部考察是選準用好干部的前提。干部考察工作是否準確、全面,對于合理調整、選拔使用干部,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干部考察方法的不斷改進、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越來越規(guī)范、科學,準確度也越來越高。但應當看到,當前由于各種因素制約,干部考察工作中也還存在著一些失實失真的問題。
1、由于考察時間和談話范圍相對固定,導致對干部的考察了解不夠全面。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一般都在年底進行,談話范圍也相對有規(guī)律可循,結果很容易造成考察了解的情況人為色彩較濃。同時,由于考察時間相對固定且比較緊張,因而對干部考察了解的真實情況很有限,尤其是征求基層群眾的意見更是“鳳毛麟角”,特別是對其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時以外”的表現(xiàn)情況知之不多或不全,結果有時造成對被考察者的了解不全面,形不成立體印象。
2、由于考察人員素質不同,導致干部考察質量參差不齊。干部考察人員素質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干部考察的質量。實際工作中,受考察人員自身素質制約,干部考察工作的質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干部的選拔任用。如有的考察人員缺少談話技巧,不善于觀察和掌握時機,往往喪失談話的主動權,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真實情況;有的考察人員知識面過窄,當涉及到專業(yè)話題時,聽不懂,搭不上話,甚至連記錄都有問題;有的考察人員是臨時抽調的,對考察工作不熟悉,個別的責任感不夠強;還有的考察人員缺乏綜合分析能力,不善于歸納,抓不住要點,撰寫的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不能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依據(jù)等等,這些缺陷,在實際工作中都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產(chǎn)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3、由于談話對象素質不同,導致干部考察質量不夠高。當前,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形勢的變化,談話對象的思想越來越呈現(xiàn)多樣化、復雜化:有的同志對干部考察工作缺乏正確的理解和重視,認為干部任免是由組織決定的事情,談不談與己無關;有的同志怕說了實話受打擊報復,對被考察者盡說“過年話”,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敢越雷池半步;還有的同志出于嫉妒和報復心理,對被考察者的情況作不切實際的介紹,睜著眼睛說瞎話;極少數(shù)同志甚至有“送神”、“幫忙”等私心雜念,對被考察者夸大成績,隱瞞缺點等等,這些現(xiàn)象都程度不同地影響了考察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
此外,隨著社會上一些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干部考察過程中請客、送禮、打電話、拉選票等現(xiàn)象也越來越多,加上干部評議結果和民主推薦后備干部情況不公開,個別時候、個別環(huán)境下有“以票取人”以及“跑風漏氣”的現(xiàn)象發(fā)生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干部考察結果的客觀、真實和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同時也為“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選人用人機制不盡完善,使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改革遇到不少阻力
主要表現(xiàn)在:
1、縣(市、區(qū))直部門及領導職位越來越少,干部交流日趨困難。近幾年,隨著干部管理體制的改革,一些行政執(zhí)法部門如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技術監(jiān)督局等相繼上收實行垂管,部分原實行雙重領導的部門也逐漸加大了垂管力度,加上機構改革,縣(市、區(qū))委管理的干部越來越少,客觀上為縣域內(nèi)的干部交流工作帶來了困難。
2、干部來源渠道不暢,選人用人視野不寬。自實行公務員制度以來,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除選調生、軍轉干部以外,黨政機關補充人員一律“逢進必考”,近幾年面上基本沒有招考,黨政機關干部缺乏新鮮血液,尤其是年輕的、文化層次高的干部比例偏低。而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干部,首要的標準條件是必須具有國家公務員或機關工作者身份,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選人空間窄、進人渠道不暢。
3、硬性指標太多,影響了選拔任用干部的質量。如:近兩年有關部門一再強調,要加大培養(yǎng)選拔女干部和非黨干部工作力度,并層層定指標、下任務,而目前基層適用的這類后備干部數(shù)量并不很多。有時為了達標,只好在“矬子里面拔將軍”,或者實行“傾斜”政策。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選人用人的標準,影響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質量。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選人用人就要對黨的事業(yè)高度負責,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正義、正氣、正直,做到客觀地評價干部、準確地推薦干部、公正地使用干部.把好干部考察關是選人用人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基礎,考察準確,任用就得當,考察失真,任用必然失誤.當前,干部考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在考察標準上存在不健全的現(xiàn)象.《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規(guī)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但由于考察標準不健全,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如,在干部考察實際工作中,重才輕德現(xiàn)象十分普遍,由于缺乏對“德”具體的衡量標準,考察中難以把握,從而不自覺地把“德”放在從屬、次要的地位,甚至認為一個人只要沒有明顯的違法亂紀行為,考察不考察“德”無所謂,只要才能突出,就可以以“才”補“德”.重才輕德的結果,導致個別有才無德的干部占據(jù)了領導崗位.還如,在工作實績上重“顯績”輕“潛績”.突出考顯績,主要看其工作結果怎么樣,忽視了工作過程的考核,如考核經(jīng)濟指標僅僅看數(shù)據(jù),而對指標的取得是否以犧牲環(huán)境或長遠利益為代價,就不管不問.考察中,沒有可持續(xù)的定量定性標準,導致短期行為成為干部考察結果的重要依據(jù).在調查中,普遍認為要注重在德才、實績和廉政方面的考察,三個方面占比達到85%.
2.在考察過程上走過場現(xiàn)象突出.由于考察機制不健全,導致干部考察工作趨向于“短期”行為,存在重“速度”輕“質量”的現(xiàn)象.《條例》規(guī)定“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應當保證充足的考察時間”,并經(jīng)過“組織考察組、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溝通情況和征求意見、發(fā)布考察預告、正式考察、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反映情況、考察組提出任用建議并匯報”等七個程序,而在干部考察實際中,“民主推薦”和“考察”大部分同時進行,民主推薦會后馬上進入考察座談,考察完后馬上開會進行研究,只是把考察當成一個必經(jīng)程序.由于考察時間不充足,“發(fā)放征求意見表、實地走訪、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等程序逐漸成了“走過場”,“根據(jù)需要進行民意調查、專項調查、延伸考察”基本沒有實行過,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考察組成員全面了解、綜合分析考察對象,也影響了其他干部職工、群眾對考察對象“病狀”等問題的反映.從調查結果上看,由于考察“走過場”,談話對象在評價考察對象過程中也隨之敷衍了事,其中全面客觀評價干部的只占42%,對一些不重不輕問題避而不談占比45%,主動談干部缺點不足的占比8%,問什么談什么占比5%.
3.在考察組成員上素質參差不齊.考察組成員一般3至5人,但考察組成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大多是考察前從各單位臨時抽調的,沒經(jīng)過專業(yè)知識培訓,對干部考核的內(nèi)容、標準、方法、程序及手段不能熟練地掌握和運用,影響了考察的效率和準確性.從調查情況看,在如何提升考察工作效果問題上,有一半以上認為提升考察人員素質.自具體工作中,有些考察組成員分析判斷能力不強,對于來自各方面的信息難辨真?zhèn)?尤其是在班子內(nèi)部矛盾集中,意見分歧較大時,更不能作出準確的判斷.有些考察組成員在考察過程中“問的不深”、“聽的不全”,過分依賴被考察單位提供的匯報材料和主要領導的評價,甚至在考察匯報材料上不能堅持原則,按照考察對象單位意圖形成的,不能客觀公正的做出評價.還有些考察組成員責任意識不強,作風浮漂,敷衍了事,只看表面,不看實質,調查了解情況不深不透,甚至被假象所迷惑,考察結果失真失實,導致一些有“病狀”的干部被提拔任用.從調查情況來,認為考察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占比達43%,說明增強考察人員考察任務責任擔當至關重要.
創(chuàng)新干部考察機制和方法,要注重結合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管理、考核考評等綜合工作機制,形成相互銜接緊密、互補印證的綜合性考察機制和方法,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建立高素質的干部考察隊伍.強化組織工作,加強組織工干部專業(yè)化能力建設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形成的普遍共識.從長遠發(fā)展來看,干部考察是組織工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干部考察人員也必須走專業(yè)化道路.要逐步完善和推行干部考察人員資格認證體系,加大力度推廣推進.在現(xiàn)有的工作條件下,可率先在組工干部當中試點推進,適度擴大遴選干部考察人員的覆蓋面,逐步吸收紀檢、經(jīng)濟、財政、法律、環(huán)境等方面的人才,形成干部考察人員隊伍的立體化,進而增強考察工作的針對性、專業(yè)性和準確性.要特別注重選用一批敢于堅持原則、有較強責任心、工作經(jīng)驗豐富、綜合分析能力突出的干部,能夠在復雜形勢和環(huán)境中中完成干部考察任務,真正為選用好干部參謀決策.同時,強化干部考察人員數(shù)據(jù)庫建設,注重考察人員的跟蹤培養(yǎng)和后備干部教育培養(yǎng),增強干部考察人員隊伍可持續(xù)建設.
2.實行干部推薦、考察責任制.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關鍵是要有責任追究.要要用制度來規(guī)范干部考察工作,實行“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談話誰負責”、“誰評價誰負責制度”.可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推進干部考察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辦法的修編工作,對推薦者不按規(guī)定程序或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推薦的行為要進行責任追究,對考察者敷衍了事,隱瞞事實,回避矛盾問題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談話者回避問題或有故意攻擊誹謗行為的要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對提供虛假數(shù)據(jù)和評價結果的部門要追究其主要領導的責任.真正做到推薦者不敢亂“推”,談話者不敢亂“談”,職能部門不敢亂“評”,考察者不敢亂“判”.
3.提高干部考察效率.一是要明確考察重點.要將新進班子成員、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的干部,一個時期內(nèi)班子建設有突出問題和不稱職的干部,需重點掌握的好班子和優(yōu)秀干部,以及急難險重任務、中心工作中涉及到的干部列入重點對象,進行重點考察.二是要逐步建立領導干部情況信息中心.對新聞媒體的報道,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及領導干部重大活動的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收集、剪輯,逐單位逐人建立領導干部情況信息庫,為干部考察提供依據(jù)和參考.三是要緊緊圍繞地方黨委、政府及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給各單位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逐條逐項考察認定,增強考察的針對性.四是要注意運用各方面的考察成果.要把上級領導同志視察、檢查的評價和看法,相關職能部門的考評結果,重大競賽、檢查評比的結果,執(zhí)法執(zhí)紀部門的意見,涉及領導干部的案件審理結果,群眾來信來訪等,作為考察的依據(jù),并與考察情況互相印證,以進一步提高考察效率.
4.改進干部考察辦法.一是要改進民主測評辦法.實行反測法,改正面評價為反面評價,如對領導干部的民主測評,可將“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正面測評內(nèi)容改為測評這五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不足.二是要實行分類考察.對于一把手的考察,應主要考察其工作思路,看其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善于用人;對副職的考察,主要看其和一把手之間是否協(xié)調,分配的工作能否卓有成效地完成等.三是要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被考察對象.評價干部應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對一時看不透、吃不準的事,不要急于下結論,可擴大個別談話、民主評議、征求意見范圍,進一步了解情況.四是要準確把握工作實績.要在定性考察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市場經(jīng)濟規(guī)律的考察辦法,要堅持兩個文明建設的成績一起考核,一手硬,一手軟,甚至以犧牲精神文明為代價換取經(jīng)濟一時發(fā)展的,不能認定為實績突出.要把組織部門對干部德才情況的考察與審計、財稅部門對干部的審計、財經(jīng)監(jiān)督等結合起來,對違反財經(jīng)紀律,造成國有資產(chǎn)流失,甚至弄虛作假,沽名釣譽的,不僅不能提拔,還應追究其責任.
5.拓寬干部考察渠道.一是要通過被考察對象的原上級領導考察其綜合素質.通過原上級領導能比較清楚地了解和掌握被考察對象的成長過程,綜合表現(xiàn),以及在同一層次干部比較中所處的位置等.二是要通過干部原任職單位,考察其群眾反映.領導干部調走后,原單位的群眾反映情況無后顧之憂,通過他們考察原任領導干部,往往能夠獲得一些真實情況.三是要通過干部的左鄰右舍,考察其廉政情況.俗話說“家有黃金鄰為秤”,一個領導干部是否廉潔,左鄰右舍最有發(fā)言權.四是要通過八小時之外的表現(xiàn),考察其道德修養(yǎng).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內(nèi)心不設防,語言和行動不加掩飾,因此,八小時以外的言談舉止、愛好、社交活動往往更真實,更直接地反映出領導干部的道德修養(yǎng)等本質性問題.
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在全國蓬勃開展,但也遇到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迫切需要根據(jù)客觀情況的變化,以改革的精神認真總結和思考,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的科學機制。筆者就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易被忽視的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片面強調干部專業(yè)化,忽視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評
在選用干部時常常存在這樣一種現(xiàn)象,即根據(jù)專業(yè)背景來確定某人是否適合某職位,而不是進行科學的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來確定職位人選。這種片面強調“專業(yè)化”的用人導向偏差必然導致干部選拔視野狹窄,干部交流難,單位“近親繁殖”等諸多問題。
專業(yè)化的內(nèi)涵是指熟悉本行規(guī)律的宏觀領導能力,并不是指某人必須是某行畢業(yè)的專家才能當這一行的領導。有的人在學術上成就顯赫,但當不好一個單位的領導,有的人有領導的天分和悟性,卻成不了專家,這說明管理和專家是兩個概念。
能力傾向是一種潛能,是一個人能學會做什么的潛力,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和相對廣泛性。所以,我們在選拔領導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時,千萬不要以“出身(經(jīng)歷、專業(yè))”定終身,要測試其職業(yè)能力傾向,然后根據(jù)其能力傾向范圍的大小來確定其擬任職位和未來發(fā)展方向,有目的、有計劃地使用。對于職業(yè)能力傾向范圍較大的同志,要進行多崗位輪轉,為培養(yǎng)高層次領導干部做準備;對于職業(yè)能力傾向范圍相對窄小的同志可以放在適合他的崗位上工作,培養(yǎng)專家型的領導。對于年輕同志,職業(yè)能力傾向是可以通過崗位訓練培養(yǎng)的,不要過早用“死”在某一固定的領域或部門,要有意識地加大干部交流輪崗力度。
二.對用考試來選拔領導干部的科學性持懷疑態(tài)度
有的同志認為在公選中以考試的方式來選拔干部,容易選出能說會道、高分低能式的干部;也有同志認為,公選就是科舉制,科舉制選不準人,所以公選也選不準人。我們應當用歷史和辯證的眼光來看待科舉制和公選制度,不要一談公選就認為是科舉制的翻版,不要一提科舉制度就一無是處。須知西方的文官制度和人才評價技術是汲取了科舉制的合理內(nèi)涵而產(chǎn)生的,我國的公務員制度也在借鑒和學習西方的文官制度。
公選與傳統(tǒng)干部選拔制度相比,從形式看,公選是在批判地汲取科舉制合理內(nèi)涵的同時融進西方現(xiàn)代人才素質測評技術;在全盤繼承我黨傳統(tǒng)干部選拔方式的基礎上,多加了一道考試的門檻??梢哉f公選是傳統(tǒng)干部選拔制度的繼承和創(chuàng)新。公選作為選拔領導干部的一種制度,既是一種目標和途徑,又是一種手段和尺度,使更多的人擁有置身仕途參與政治的依據(jù)和機會,在擴大參政階層、拓寬選才范圍、提高干部質量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三.忽視個性特征對事業(yè)的影響
概括地說,個性特征包括性格和心理素質。我們在選拔領導干部時,常常忽視個性特征的考察。人才成長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人的性格,它具有兩個特點:一是一旦形成,就具有不可改變性;二是性格形成后,又對人的行為產(chǎn)生著極大的支配作用。“性格即命運”并不是宿命論。
人才成長的又一重要因素是心理素質,尤其在遇到困難、挫折時會起關鍵作用。已經(jīng)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心理素質對人的事業(yè)起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戰(zhàn)爭中取勝的將帥和奪取冠軍的運動員,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另一方面,心理學家指出,社會上存在一些輕度心理障礙人群,平時這些人與正常人一樣,但是,在遇到挫折時便會鋌而走險。如果我們選拔的領導干部心理素質不健康,存在著障礙或性格偏執(zhí)的情況,一旦大權在握,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危害性不可低估。因此,在選拔人才時,一定要進行心理素質測評,而不是“談心色變”。
四.忽視道德品質對事業(yè)的影響
才是容易識別的,通過面試、口試、筆試、試用等手段可以看出,而德則具有隱蔽性,德的識別需要時間、時機和恰當?shù)姆椒?,所謂“疾風知勁草,烈火見真金,板蕩識忠臣”即是此意。我們在實際考察任用干部時往往只重思想政治品質而忽視道德品質。道德品質是思想政治品質的基礎。思想政治品質在考察中是較難把握的東西,但道德品質卻可以通過其在非職業(yè)環(huán)境的表現(xiàn),如為人處事、對榮辱升遷的態(tài)度、對家庭的態(tài)度等方面發(fā)現(xiàn)線索。
江澤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國”和選拔領導干部一定要選“靠得住”的人。所謂“靠得住”就是指政治上的堅定性。政治上的可靠往往可從其道德品質中表現(xiàn)出來。我們選拔任用干部,要善于從日常生活中表現(xiàn)出的道德品質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這樣說并不是否定思想政治素質,而是把它具體化,把它變得更易操作。我們在提倡以法治國的同時,不能忽視道德規(guī)范對領導干部行為的約束力。如果道德約束達到一定強度,它會成為體制和法律無法比擬的制約力量,從而達到領導干部自覺規(guī)范其行為的目的。
五.憑經(jīng)驗考核人才,忽視人才素質測評技術的運用
目前,全國各地在公選工作中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人才素質測評技術,但在傳統(tǒng)干部選拔方式中根本沒有使用。產(chǎn)生這些現(xiàn)象的原因主要是對人才素質測評技術的作用及意義認識不到位,認為人才測評是國外用于企業(yè)招聘管理人才的方法,不適合中國用來選拔官員。大家知道,我黨傳統(tǒng)選拔領導干部的方法有其合理性,但常以單純考核代替全面測試,難以預測應試者的未來發(fā)展前途;以直接試用代替系統(tǒng)測評后的試用,選人的周期較長,人為因素較多;以單一的指標測試代替多方面的綜合測試,片面地注重知識測試而忽略能力和發(fā)展?jié)撡|、職業(yè)傾向、個性特征、心理素質的測試等等。比較而言,人才素質測評具有手段多樣靈活、針對性強、重視素質測評等特點。
美國哈佛大學設有一門世界上其他大學都沒有的課程——觀人學,并把它定為優(yōu)秀學生的必修課程。其實,觀人學在中國并非是一個新生事物。古代考察人才方法就有文王識才法、莊子識才法、諸葛亮識才法、劉邵選才法、劉向選才法、曾國藩選才法等等。如果把洋人的人才測評技術與中國古代識人用人的方法以及我黨選拔干部的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就可產(chǎn)生適合中國國情的觀人學,這將是社會科學領域——人才學的一大發(fā)明,也是對黨的組織人事工作的一大貢獻。
六.選拔任用失察追究實施難
《條例》規(guī)定,實行推薦實名制、考察實名制、任用票決制等,對領導干部實行選拔任用失察追究制,這樣做有利于防止任人唯親,增強干部選拔任用的責任意識。但從各地的試行情況看,都存在追究實施難的問題。原因有二:一是責任人無法確定。如實行推薦實名制,個別領導干部推薦提拔對象就會慎重,一般不愿署名,而采取打電話的形式,以群眾反映某某人可以為理由,因是上級領導干部的意見,下級組織部門不敢不考慮;而單位黨組織推薦是單位集體研究決定的,屬集體意見;組織考察也是由一個小組來執(zhí)行,提出的任用意見也是集體討論決定;任用實行票決制,是采取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組織原則,符合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也是黨委(黨組織)集體決定,由于法不責眾,因而上述幾種情況都無法追究責任。二是追究時限無法明確界定。有些干部剛上來,還夾著尾巴做人,但過了三年五載或十年八年出了問題,這個責任應當追究何人?也有一些干部剛開始的確是好干部,但以后變壞了,這又當追究誰呢?所以,應對追究對象的追究時限和追究責任人做出明確、科學的界定,否則,責任追究不是空話就是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