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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邯鄲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邯鄲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意見
邯教〔2018〕133號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文教體局)、市直中小學校: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就今年我市中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少年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基礎教育內涵發(fā)展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關于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
(一)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各縣(市、區(qū))根據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新型城鎮(zhèn)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現代化的要求,結合區(qū)域適齡學生數、學校布局規(guī)模、所在社區(qū)、地理位置、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按照消除大班額的既定規(guī)劃,合理分流學生,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鞠?6人以上超大班額,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大力推行集團化辦學,擴充優(yōu)質教育資源,確保區(qū)域優(yōu)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統(tǒng)籌城鄉(xiāng)師資配置,利用全市推進“縣管校聘”改革的契機,著力解決當前教師結構性缺編和城鎮(zhèn)師資不足的問題。加強集團化辦學等工作,加快校際之間教師交流,提升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均衡及辦學水平。主城區(qū)要在兩年內,全部完成從市直民辦初中學校撤出公辦教師的任務。確保2018年秋季開學后,教育集團各分校初一年級主要由撤回的公辦教師承擔教育教學任務,發(fā)揮其骨干帶頭作用,引領學校的發(fā)展。
(二)公辦學校嚴格執(zhí)行“免試就近入學”
1.關于小學招生。遵循“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確保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依法按期接受義務教育。
2.關于初中招生。主城區(qū)初中學校(市直初中和區(qū)屬初中)招生,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小學畢業(yè)生數量、學生居住地及學校布局等情況,制定“小學畢業(yè)生升初中分配方案”,填寫“新生花名冊”,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執(zhí)行。公辦初中嚴格按照“小學對口、戶口對口、房證對口”三對口原則進行招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個別達不到“三對口”標準的,由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居住地及學校接受能力統(tǒng)籌考慮安排,接收學校要無條件按片內生錄取。原則上,2017年8月31日以后戶口遷移、住址變更的,按2017年8月31日以前的戶口所在派出所、家庭實際住址安排就近升入初中學習。
各縣(市、區(qū))初中招生可參照主城區(qū)辦法制定詳細的方案,特別是對于熱點學校、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區(qū)域要創(chuàng)新舉措,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引導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促進教育公平。
(三)民辦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計劃招生
教育行政部將民辦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統(tǒng)一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根據學校的實際辦學情況和規(guī)模核準年度招生計劃,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市直屬民辦學校要向市教育局申報招生計劃,各縣(市、區(qū))民辦學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報招生計劃,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下達正式招生計劃。凡違規(guī)招生、超計劃招生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形成不穩(wěn)定因素的民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四)切實保障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學
堅持“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原則,進一步完善以居住證作為主要入學依據的“四證”就學制度。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雙方及隨遷女在我市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父母雙方(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身份證明或戶口、從業(yè)證明或用工合同和學生的轉學證明。按照“就近入學、統(tǒng)籌安排”的要求,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統(tǒng)一安排到居住證所在地學校,若片內學校沒有空余學位,統(tǒng)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就學。
(五)嚴格按照招生時間節(jié)點開展工作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招生時間為每年6月20日之后,任何縣(市、區(qū))和中小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開展招生工作。各小學要嚴格執(zhí)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結束課程。
主城區(qū)公辦初中學校分配方案確定之后,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學生的戶口、房證及學籍進行初審。招生期間,由錄取初中學校按照初審名單印制《資格審核暨預錄通知書》,并與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畢業(yè)小學共同配合,通知到每一名小學畢業(yè)生按時報到。對于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報到的學生,8月15日左右再安排一次補審。
經批準符合招生條件的民辦學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確定的招生期間將本校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案、招生程序等適時通過校園網、報紙、廣播、電視、微信等形式向家長、學生公開,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
(六)全面實行平行分班
各小學要將入學新生信息錄入電腦,按照性別比例隨機平行分班。各初中學校在開學前一周內對新生舉行一次嚴謹周密、能全面反映學生的學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的分班考試,以考試成績作為平行分班的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非重點班。一經發(fā)現未嚴格執(zhí)行平行分班政策的,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 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
2018年初中學生畢業(yè)和升學考試繼續(xù)實行畢業(yè)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升學文化考試成績劃定畢業(yè)分數線。
1. 畢業(yè)考試科目設置
畢業(yè)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地理、體育。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yè)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其他科目成績按照升學考試成績計算,畢業(yè)考試的成績采用百分制。
2. 升學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實驗操作,總分650分。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倏荚嚳颇考胺种怠UZ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在文科綜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guī)定的法律、國情教育兩個模塊教學內容和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全國統(tǒng)編初中階段《民族常識(試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②考試形式。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英語還安排有聽力考試;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網上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劭荚嚂r間。
河北省2018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21日6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語 文 9:00—11:00 數 學
下午 14:00—16:00 理科綜合 14:00—16:00 外 語 (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16:45—18:45 文科綜合
④小學全科教師培養(yǎng)院校、中專、中技、普通高中和職業(yè)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試卷。
?、荼U蠚埣矊W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2)體育成績總分30分。
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的組織管理、內容和方法按《關于印發(fā)2018年邯鄲市初中畢業(yè)與升學體育考試方案的通知》執(zhí)行。
(3)實驗操作考試總分20分。
初中畢業(yè)與升學實驗操作考試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三科,總分20分??荚嚨慕M織管理、內容和方法按《邯鄲市2018年初中畢業(yè)與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執(zhí)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辦法
1. 繼續(xù)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2018年,各縣(市、區(qū))要將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額全部均衡分配到區(qū)域內每所初中學校。7所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公辦學校(邯鄲市第一中學、邯鄲市第二中學、北外附屬邯鄲市外國語學校、邯鄲市第四中學、邯山區(qū)第一中學、武安市第一中學、魏縣第一中學),除10%自主招生計劃外,其他公助生招生名額全部均衡分配到區(qū)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并于6月底前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備案。
主城區(qū)將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指標除10%自主招生計劃外,均衡分配到初中學校,按照一校一線的原則,劃定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各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學生網上志愿、最低控制線和具體指標數確定分配生名單,具體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2.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辦法。將綜合素質評價和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初中畢業(yè)生升學包括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評價三方面的成績。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呈現,與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評價作為錄取依據?;A性發(fā)展素質的七個維度評價達到3A以上等級、但不能有D等級,專門性發(fā)展素質評價和綜合實踐與創(chuàng)新活動評價達到C等級以上,具有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資格;基礎性發(fā)展素質的七個維度評價達到2A以上等級、但不能有D等級,專門性發(fā)展素質評價和綜合實踐與創(chuàng)新活動評價達到C等級以上,具有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資格;綜合素質評價的各個維度的等級均達到C等級以上,具有報考一般高中資格。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作為普通高中招生的附加分項目。
初中試點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轉化為分數,與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評價、升學成績整合,作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錄取依據,擇優(yōu)錄取。5月15日前完成全部評價工作,按要求上報。評價辦法按照《邯鄲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邯教基〔2013〕7號)要求進行。
3.普通高中試行多樣化的招生辦法。應結合各縣(市、區(qū))和主城區(qū)區(qū)域實際,積極探索多樣化的普通高中招生辦法,如特長生、優(yōu)秀生的推薦,薄弱初中的扶持政策等。普通高中學??梢暻闆r對條件相當的學生組織必要的加試,但必須經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主城區(qū)由市教育局負責)批準。加試內容應主要考查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通過面試、答辯等形式了解學生初中階段的研究性學習成果、綜合實踐活動設計方案、科學實驗報告等。招生學校不得單獨舉行文化課的考試。學生的加試成績可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三)普通高中招生的具體要求
1.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市教育局下發(fā)的招生計劃,校際間不得調劑使用招生計劃,學校不能隨意增加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
2.招生范圍。市直公辦普通高中限于主城區(qū)范圍招生,縣(市、區(qū))所屬公辦普通高中限于本縣(市、區(qū))范圍招生,不得跨區(qū)域招生。7所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公辦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占總招生計劃的10%)、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經批準的中加班、宏志班、珍珠班、國際班、漢青班等按規(guī)定面向全市招生,但要嚴格控制分數和比例,分數線以外學生一律不準招生。對學校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優(yōu)惠照顧條件
省廳規(guī)范加分文件出臺后,以省廳文件為準。
擬今年的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如下:
1.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在初中階段河北省綜合運動會比賽中,獲得金、銀、銅牌的運動員(包括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分別加200分、100分、50分。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以及僑眷高知子女;農村獨生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均加10分。
3.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qū)和崗位連續(xù)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2在作戰(zhàn)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qū)連續(xù)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3其他現役軍人的子女加10分。
4.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同時具備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擇其最高的一種,不累計加分。
(五)主城區(qū)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具體細則
1.中考報名條件:
(1)主城區(qū)戶口和符合流動人口條件(具有居住證和父母雙方一年以上務工證明)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參加中考,由學校統(tǒng)一到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報名。
(2)已經移交武安市管理的原企業(yè)學校的主城區(qū)戶口應屆畢業(yè)生,由考生自愿選擇在主城區(qū)報名或在所在縣(市)報名。錄取時按報名所在地的規(guī)定執(zhí)行。到主城區(qū)的報名工作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后帶相關手續(xù)統(tǒng)一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
(3)在外借讀回本市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由考生帶原就讀學校學籍表、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證明信和戶口本到社會報名點(主城區(qū)社會報名點設在市二十三中)報名。
(4)往屆生帶主城區(qū)戶口簿、初中畢業(yè)證和身份證到社會報名點報名。
(5)非主城區(qū)戶口的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各縣(市、區(qū))必須妥善安排,做到與本縣(市、區(qū))考生一視同仁。
(6)高中學生(含休學)不得報考。
2.報名方式:主城區(qū)中考實行局域網報名,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中考建檔:應屆生鑒定由畢業(yè)初中學校填寫,往屆生的鑒定由現就讀學校或所在地居委會填寫。
4.普通高中的錄取批次和報考志愿:共分為七個批次。提前批為“3+4”本科;第一批為邯鄲市一中和主城區(qū)內面向各縣(市、區(qū))招生的民辦高中學校;第二批為其他省級示范性高中學校和主城區(qū)民辦高中;第三批為五年制和“3+2”高職、與各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第四批為各高中教育集團的分校;第五批為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第六批為職教類學校。中考分數公布后通過網絡填報志愿,允許考生兼報,往屆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5.錄取辦法: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文化考試成績得分,按照考生的志愿擇優(yōu)錄取。主城區(qū)普通高中錄取順序是:①市一中②市二中、北外附屬邯鄲市外國語學校、市四中、邯山區(qū)第一中學③致遠中學、冀南中學、邯鄲第二外國語學校、趙都實驗中學④市二中南校區(qū)(原七中)、河北邯鄲外國語學校南校區(qū)(原鋼苑中學)、市四中南校區(qū)(原建安中學)⑤市十中、市十七中、滏春中學、復興中學、荀子中學、復興區(qū)戶村中學、開發(fā)區(qū)二中(原邯鄲縣五中)。
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要嚴格按考生志愿進行。同一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學校應根據招生計劃、升學評價結果(包括綜合素質評價、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評價、升學考試成績)和考生志愿、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及分配生指標實行分校錄取。一般普通高中學校按招生計劃、考生志愿、最低錄取分數線統(tǒng)一錄取。
四、嚴肅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
(一)加強招生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實過程監(jiān)督,并將高中招生、控制生源外流等列入局領導分包縣(市、區(qū))和學校職責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要成立相應機構,“一把手”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辦法,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規(guī)范開展。市教育局將高中招生工作列入對縣(市、區(qū))、學校的年度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
(二)進一步加大對中考中招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反規(guī)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yè)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yè)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qū)域性升學模擬考試。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guī)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guī)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yè)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不得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以下的學生。
(三)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四)嚴格規(guī)范學籍管理。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文教體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工作。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或接收學生,嚴禁掛空籍和無籍就讀,杜絕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現象。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小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市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準確辦理學籍手續(xù),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不得注冊。無學籍造成的責任由招生學校承擔。各縣(市、區(qū))普通高中學校須按照其教育資源配置情況合理確定招生規(guī)模,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向社會公示后,報我局備案。
(五)加強控制優(yōu)質生源外流的工作。要進一步提高對高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高中招生、控制生源外流作為提高教育質量、提升辦學水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市、縣、校都要把此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一把手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包縣、包校制度。高中學校要發(fā)揮招生工作的主導作用,初中學校要強化生源管理主體責任意識。各高中學校要在不違背國家、省、市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建立靈活長效招生機制,全員招生、全年招生,全面掌握優(yōu)秀生源的升學動態(tài),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控制生源外流工作。各初中學校要站在愛邯鄲、愛家鄉(xiāng)、講政治的高度關注優(yōu)質生源動態(tài),既要做好培養(yǎng)優(yōu)質生源工作也要做好為我市高中輸送優(yōu)質生源工作。各初中學校校長、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要積極配合高中學校做好生源管理工作,宣傳在我市就讀高中的優(yōu)勢,加強對初中學生的正面引導和教育。各民辦初中學校也要增強保生源的主體意識,把這項工作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并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的考核、評比等掛鉤,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六)建立招生工作宣傳平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報紙、電臺、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采取加強媒體宣傳、組織巡回宣講、設立咨詢電話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高密度、高頻率、全方位宣傳我市教育近年來取得成績、我市高中學校的辦學特色和招生政策,各高中學校要與初中學校積極互動對接,組織專門家長會、參觀活動等讓廣大學生及家長了解、理解和支持我市高中教育發(fā)展,正確理解政策,打消疑慮,留在本市就讀高中。要認真做好中招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妥善處理招生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全市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七)嚴格控制和管理外地民辦學校在我市招生。凡發(fā)現外地民辦學校違反省教育廳和我市相關招生規(guī)定的行為,將立即對涉事學校予以嚴肅處理,停止其在我市的招生資格。
(八) 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在中小學招生和學籍管理上要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凡出現招生工作組織不力,招生過程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甚至出現弄虛作假現象,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及到領導干部的,一律先免職后處理。
邯鄲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