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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水利水電工程》考點:施工進度計劃表達與控制
1.橫道圖
(三)工程網(wǎng)絡計劃
1.雙代號網(wǎng)絡計劃
2.單代號網(wǎng)絡計劃
3.雙代號時標網(wǎng)絡計劃
4.單代號搭接網(wǎng)絡計劃(14年考點)
(1)總時差為最小的工作應為關鍵工作。
(2)從起點節(jié)點開始到終點節(jié)點均為關鍵工作,且所有工作的時間間隔僅為零的線路應為關鍵線路。
5. 網(wǎng)絡計劃優(yōu)化
包括工期目標、費用目標和資源目標的優(yōu)化。
網(wǎng)絡計劃優(yōu)化時選擇應縮短持續(xù)時間的關鍵工作宜考慮下列因素:(14年考點)
(1) 縮短持續(xù)時間對質量和安全影響不大的工作;
(2) 有充足備用資源的工作;
(3) 縮短持續(xù)時間所需增加的費用最少的工作。
【案例題1】背景資料
承包人承擔某水閘工程施工,編制的施工總進度計劃中相關工作如下:
①場內建路,②水閘主體施工,③圍堰填筑,④井點降水,⑤材料倉庫,⑥基坑開挖,⑦地基處理,⑧辦公、生活用房等。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了該施工總進度計劃。其中部分工程施工網(wǎng)絡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單位:天)。
施工中發(fā)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初期排水施工中,圍堰多處滑坡。承包人采取技術措施后,保證了圍堰安全,但造成A工作時間延長5天。
事件二:岸坡開挖過程中,遭遇局部深層淤泥層,該情況在發(fā)包人提供的地質資料中未能反映。承包人及時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進行匯報,并采取措施進行了處理。F工作實際持續(xù)時間為40天,承包人以不利物質條件為緣由,提出延長工期和增加費用要求。
問題:
1.指出背景資料的相關工作中屬于工程準備期的工作(用編號表示);工程施工總工期中,除工程準備期外,還應包括哪些施工時段?
2.施工網(wǎng)絡進度計劃圖中,不考慮事件1和事件2的影響,C工作的持續(xù)時間應為多少天?并說明理由。
3.綜合事件1、事件2,指出完成圖示的施工網(wǎng)絡進度計劃的實際工期。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多少天?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①⑤⑧,還包括施工期、完建期。
2.125天,井點降水工作應從基坑開挖到基坑全部回填完畢期間一直不停止,所以伴隨地基處理、土方開挖、下部混凝土施工過程。
3.實際工期為: 12+10+40+95=157 天。 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 10 天工期。理由: 事件 1由于是承包人本身責任,因此不能主張延長工期,事件 2 由于發(fā)包人提供地址勘探資料有誤,導致工期延長 20 天, 但由于其中已有 10 天能影響總工期,因此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10 天工期。
【案例題2】背景資料
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簽訂堤防加固項目的施工合同,主要內容為堤身加固和穿堤涵洞拆除重建。為保證項目按期完成,將堤身劃分成2個施工段組織流水施工,初始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單位:天)。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如下事件:
事件1:項目部在審查初始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提出了優(yōu)化方案,即按先“Ⅱ堤段”、后“工堤段”順序組織施工,其他工作邏輯關系不變,各項工作持續(xù)時間不變,新計劃已獲監(jiān)理單位批準并按其組織施工。
事件2:在進行第Ⅱ段堤基清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蟻穴和大量白蟻,施工單位按程序進行了上報。經相關單位研究,確定采用灌漿處理方案,增加費用10萬元。施工單位因不具備灌漿施工能力,就自行分包給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未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灌漿工作從第Ⅱ段堤基清理完成開始,到堤頂?shù)缆肥┕で敖Y束,工作持續(xù)時間20天。
事件3:由于設計變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遲5天完成。
事件4:工段砌石護坡施工中,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發(fā)現(xiàn)碎石墊層厚度局部不足,返工處理,D工作推遲3天完成。
事件5:第225天末檢查時,“Ⅱ段砌石護坡”(G工作)已累計完成40%工程量,“I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計完成40%工程量,“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計完成60%工程量。
【問題】
1.根據(jù)事件1和事件2,繪制新的施工網(wǎng)絡計劃圖(工作名稱用原計劃中的字母代碼表示),分別計算原計劃與新計劃的工期,確定新計劃的關鍵線路(用工作代碼表示)。
2.事件2中,除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之外,“相關單位”還應包括哪些?對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單位的不妥之處,簡要說明正確做法。
3.分別指出事件3、事件4的責任方,分析對工期的影響及可獲得工期補償?shù)奶鞌?shù)。
4.根據(jù)事件5,分別指出第225天末G、C、K工作已完成多少天工程量,及其對工期有何影響(假定各工作勻速施工)?
【答案】
1. 繪制新的網(wǎng)絡計劃圖
原計劃工期457天,新計劃工期440天。
新計劃關鍵線路:A→E→F→C→D→H。
2.“相關單位”還應包括設計單位和白蟻防治研究所。
施工單位自行確定分包單位不妥;未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不妥;
正確做法是:施工單位提出分包申請經監(jiān)理機構審核,業(yè)主同意后,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
3.事件3中,責任方為發(fā)包人,影響工期5天,可獲得5天的工期補償。
事件4的責任方為承包人,影響工期3天,不能獲得工期補償。
4.根據(jù)第225天末檢查結果:
G工作完成了44天工程量,拖期11天,總時差10天,對工期影響1天。
C工件完成了48天工程量,拖期7天,C為關鍵工作,對工期影響7天。
K工作完成了72天工程量,拖期133天,總時差240天,對工期無影響。
【解析】本小題主要考核工作進展表示方法以及工作延誤對工期的影響。
第225天末檢查時,“Ⅱ段砌石護坡”(G工作)已累計完成40%工程量,G工作完成了110×40%=44天;“I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計完成40%工程量,C工作完成了120×40%=48天;“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計完成60%工程量,K工作完成了120×60%=72天。
按計劃進行,第225天末:
G工作最早開始時間為170天,應完成55天工程量(225-170=55天),故拖期11天(55-44=11天);G工作為非關鍵工作,總時差為10天,故影響工期1天。
C工作最早開始時間為170天,應完成55天工程量;故拖期7天;C工作為關鍵工作,故影響工期7天。
K最早開工時間為20天,225-20=205天,大于K工作持續(xù)時間,故工作應全部完成。205-72=133天。K工作的總時差為240天,故不影響工期。